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

昆明市原市长王喜良:两次违纪受处分后仍不悔改

编辑丨余晖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18日消息:日前,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昆明市政府参事室原二级调研员(昆明市委原副书记、市长)王喜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昆明市原市长王喜良:两次违纪受处分后仍不悔改

昆明市原市长王喜良:两次违纪受处分后仍不悔改

编辑丨余晖

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18日消息:日前,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昆明市政府参事室原二级调研员(昆明市委原副书记、市长)王喜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昆明市原市长王喜良:两次违纪受处分后仍不悔改

展开全文

  • 经查,王喜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目无法纪、私欲膨胀,两次违纪受处分后仍不悔改,对抗组织审查;

  •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,违规接受宴请和住宿安排;

  • 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;

  • 对家属失管失教,家风家教败坏;

  •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经查,王喜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目无法纪、私欲膨胀,两次违纪受处分后仍不悔改,对抗组织审查;

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,违规接受宴请和住宿安排;

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;

对家属失管失教,家风家教败坏;

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王喜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廉洁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,并涉嫌受贿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王喜良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公开资料显示,王喜良出生于1963年12月,湖北黄冈人,曾任曲靖市副市长,省发改委副主任、主任等职。

2015年10月,王喜良出任昆明市代市长,2016年1月“转正”。2021年1月改任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(正厅级)。

王喜良曾因生态环境问题从正厅级降为二级调研员。

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022年2月通报,2021年5月6日,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“云南昆明晋宁长腰山过度开发严重影响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”。

根据云南省委统一安排部署,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“古滇名城”长腰山片区以及滇池南湾未来城五渔邨项目违规违建问题以事立案、直查直办,深挖细查违规违建背后的责任、作风、腐败等问题。

通报称,对29个责任单位、58名责任人等追责问责。其中,给予王喜良留党察看二年、政务撤职处分,降为二级调研员。

2024年4月,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,昆明市原市长王喜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。

本文来自网络,不代表天羊新闻网立场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izmr.cn/9651.html

作者: wczz1314

为您推荐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13000001211

在线咨询: QQ交谈

邮箱: email@wangzhan.com

关注微信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关注微博
返回顶部